【扫黑除恶】吕梁市明确重点打击19类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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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明确重点打击19类黑恶势力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插手基层事务,把持基层政权,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网上造谣等方式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妨碍乡村治理,侵蚀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过程中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占运输市场、非法占地、私挖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新开发楼盘等场所从事垄断性经营、强制定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楼霸”等黑恶势力;

(七)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求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特别是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智障残疾人员,教唆、强迫、威胁未成年人在交通要道、城区人员密集场所乞讨的幕后操控者;

(十)非法高利放贷,采取跟踪缠闹、非法拘禁、侵占他人住宅、强行扣押财产、威胁债务人及家属人身安全等暴力手段,帮人强收债务的“讨债公司”等黑恶势力;

(十一)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二)盗掘古墓葬、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十三)在交通道路上,控制营运路线、抢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和“碰瓷”、拦路抢劫、敲诈勒索的“路霸”等黑恶势力;

(十四)恃强凌弱、为非作歹、欺压群众、大恶不犯、小恶不断、打“法律擦边球”,扰乱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侵害群众利益,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

(十五)干扰脱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十七)盘踞在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正常教学环境的黑恶势力;

(十八)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九)黑恶势力“保护伞”。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组办公室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及奖励办法

(一)吕梁市扫黑除恶办

(二)吕梁市委组织部

0358-12380

(三)吕梁市纪委监委

(四)吕梁市公安局

(五)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六)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吕梁市司法局

(八)交城县

交城县扫黑除恶办:

交城县公安局:

(九)文水县

文水县扫黑除恶办:

wenshuizfw@163.com

文水县公安局:

wsxgajshb@163.com

(十)汾阳市

汾阳市扫黑除恶办:

汾阳市公安局:

(十一)孝义市

孝义市扫黑除恶办:

孝义市公安局:

110,,

(十二)交口县

交口县扫黑除恶办:

交口县公安局:

jkxgajshb@163.com

(十三)石楼县

石楼县扫黑除恶办:

SLXSHCEBGS@163.com

石楼县公安局:

(十四)中阳县

中阳县扫黑除恶办:

中阳县公安局:

zyxgajshb@163.com

(十五)柳林县

柳林县扫黑除恶办:

柳林县公安局:

(十六)离石区

离石区扫黑除恶办:

lsqshceb@163.com

离石区公安局:

(十七)方山县

方山县扫黑除恶办:

方山县公安局:

(十八)临县

临县扫黑除恶办:

lxshcebgs@126.com

临县公安局:

(十九)兴县

兴县扫黑除恶办:

兴县公安局:

(二十)岚县

岚县扫黑除恶办:

岚县公安局:

1、公民发现或知悉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2、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

3、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

5、其他有助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

三、奖励及兑现办法

1、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的,给提供线索者人民币20000元的奖励;

2、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3、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5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2000元的奖励;

4、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线索直接破案,在案件审理完毕,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得到上级公安机关认定后,给予提供线索者人民币10000元的奖励;

5、凡提供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6、公民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恶势力团伙头目、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3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7、公民提供线索,经有关部门查核挖出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的,一次给予10000元的奖励。

四、保护、保密措施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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